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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盛、工行“和解”沪青平高速经营权悬疑 |
2008年07月31日 《第一财经日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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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间可容纳十余人的大办公室,只有三四个座位上坐着人,其余桌上空空如也。周围几间专属办公室的门也大开着,负责人却不知所终。这是昨日《第一财经日报》在位于茂盛集团上海总部的“沪青平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”(下称“沪青平公司”)见到的情景。
“不知道负责人去哪了,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。”沪青平公司的员工面对本报记者一问三不知,当得知当天本是该公司欠贷纠纷案的开庭日时,更是满脸茫然。
情势急转的诉讼
29日,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“明日开庭”信息栏公布了两起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”案,两案的三被告均为茂盛集团董事长、“公路大王”刘根山旗下公司??沪青平公司、茂盛集团和重庆奎星置业有限公司(下称“重庆奎星”)。原告均为工行上海市长宁支行,两起案件的标的分别为1.4亿元和1亿元。
然而昨日,据在场人士转述,本该案件正式开庭的时候,法官却到庭宣布,由于此案双方都愿意庭外和解,该案当天不开庭。
工行上海分行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解释,根据资产保护措施,工行一直在依法追回这笔贷款,“但鉴于这笔贷款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,所以与茂盛集团达成协议,决定庭外和解。”
该知情人士表示,茂盛集团所欠贷款,可分16年还清。当初签订协议时,茂盛集团向工行提供了两种抵押方式,一种把沪青平高速公路的25年收费经营权作为质押,另一种由茂盛集团作担保,将旗下的有效资产作为质押。目前,工行已经请了资产评级公司进行评估,经过测试,单是沪青平公路经营期内的收费,即可覆盖这部分损失。
据了解,由茂盛集团作担保质押的有效资产,为重庆奎星的24亩土地储备与10万多平方米的商业地产,凭借这部分项目资产,刘根山共拿到了2.4亿元贷款,并将资金投入了沪青平高速公路。
重庆奎星的注册资本为2亿元,法定代表人杨富国,乃是茂盛集团的董事和常务副总裁。
扑朔迷离的收费经营权
鼎盛时期,刘氏“公路王国”曾拥有数条高速公路经营权,后来陆续丧失。目前沪青平高速的收费经营权去向依然扑朔迷离。
2000年7月,茂盛集团、上海城建(集团)公司、上海建工(集团)总公司(下称“上海建工”)共同投资建设沪青平高速公路,出资比例分别为67%、25%和8%。政府授予该项目公司25年的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。
公开资料显示,沪青平高速公路是2000年上海市政府招商融资项目之一,该工程由外环线延安西路立交向西经徐泾、赵巷、青浦、朱家角南,然后在金泽进入江苏省,全长约50.75公里。
在刘根山因抽逃工程款被调查之后,上海建工于26日发布公告称,沪青平高速公路将于近日被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(下称“上海市政局”)收回收费经营权。
上海市政局称:“长期以来,你公司(指沪青平公司)存在项目资本金不到位、拖欠应付工程款等违约行为,我局曾多次敦促你公司进行整改,但一直未见根本改善。鉴于上述情况,现根据有关法律及2000年10月签订的《沪青平高速公路建设、运营、移交合同》的有关约定,决定收回你公司的沪青平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。”
而茂盛集团方面,杨富国对媒体表示,目前,沪青平高速公路的收费经营权还是归该公司所有,尚未收到任何来自政府的回购公路收费权的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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